陕西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陇县安燃气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327执23号
陕西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陇县安燃气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03民终2193号民事判决书],陇县安燃气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缴纳1382848.58元,陕西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领取1367037.58元(其中案件款1341076.5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8435元,鉴定费16545元,二审上诉费981元),本案收取执行费15811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