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豫0182行审10号
申请执行人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住所地荥阳市荥泽大道。
法定代表人***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操,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二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760222490F
法定代表人车福群。
申请执行人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035号处罚决定书中罚款112840.86元。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案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执行人荥阳市国土资源局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闫艳
审判员***
审判员*晖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