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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河南天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西民二初字第179号 原告***,男,汉族,1971年5月10日出生。 被告河南天天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被告河南天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4年4月22日,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