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02执3703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江苏京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嘉兴思域餐饮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执行一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至此,本院(2022)浙0402诉前调确932号民事裁定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2)浙0402执3703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