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人:
张春
- 经营状态:
存续
- 统一信用代码:
91510704MA66T0MK5J
-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
2018-07-02
- 经营期限:
2018-07-02至--
- 登记机关:
绵阳市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详细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环保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新材料技术研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物清洁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