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巨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庆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川1526执967号
珙县巨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庆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珙县巨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庆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49649.89元(含本金、利息、保全费(已由申请人退还被执行人)、诉讼费),执行费8616元,实际执行到位858265.89元,标的款849649.89元已转至申请人账户,至此(2023)川1526执96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