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万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06执恢83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万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住郑州市上街区安阳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学中,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袁珺,河南仟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性,1969年2月8日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本院于2021年04月09日立案执行的(2021)豫0106执恢8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XXXXX元。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
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吴锦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赵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