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云2901执5180号
花某、云南省某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花某与云南省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支付折价补偿款1071723.29元及其利息30614.59元(利息截止计算至2025年9月11日),鉴定费2800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3753元。现本院从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扣划到案1149090.88元,该款中1135337.88元履行给申请执行人花某(该款因其涉及另案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暂扣2万元待核实后发放),执行费13753元作为执行费上缴。至此,(2025)云2901执518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